上海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人身险窗口服务质量规范地方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人身保险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的实施,对于提升上海人身保险业窗口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随着上海人身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人身保险业窗口服务规范化的呼声日益强烈。为进一步规范人寿险窗口服务,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已成为业内外的共同期待。为此,由上海保监局联合上海市金融系统文明办、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历时一年多时间共同研究制定了《人身保险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后,于2011年11月25日正式作为上海市地方标准予以发布。
《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柜面服务、网络服务、电话服务、短信服务、保单服务、投诉处理,对服务人员、信息管理、应急处置和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了确保《规范》得以顺利实施,上海保监局下发文件提出实施意见,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不仅拟定了实施细则和培训提纲,还组织了宣导培训,并结合《规范》,在各人身保险公司中开展了创优质服务网点和创优秀服务标兵的竞赛活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在《规范》正式实施后,会同上海市金融办、上海保监局等相关部门继续组织开展金融服务领域其他标准的研究、制订与实施,并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以人身保险服务为代表的金融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活动,以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技术保障作用。
上海各人身保险公司纷纷表示,要以实际行动宣传贯彻《规范》,严格执行《规范》,全面落实《规范》,为提升全市人身险窗口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