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决定草案
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将获法制保障。4月25日,《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会议还分组审议了《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草案)》。草案规定,市科技部门应当将管理单位报送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类,并通过共享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市科技部门对按规定报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相关信息,且共享服务工作量、用户满意度等达到规定要求的管理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以非财政资金全额出资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奖励。
草案还规定,有关部门对以市或者区、县财政资金全额或者部分出资新购、新建规定价值限额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必要性进行评议。发现本市已有同类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提供的共享服务可以满足申请单位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需要的,不予批准其新购、新建的申请。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程序的规定》的决定(草案)、关于废止《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的决定(草案)、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周禹鹏、刘伦贤、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等出席会议。副市长杨雄、杨定华,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