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金融中心法治环境建设金融法治论坛在沪召开
7月15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上海市法学会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共同承办的“金融发展与法治建设”论坛在上海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r,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刘云耕在讲话时向参加论坛的中国法学会领导以及专家学者表示感谢。他说,长期以来,中国法学会对上海依法治市和地方立法工作非常关心,经常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当前,上海正处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阶段,中国法学会在上海举行“金融法治论坛”,将会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法治环境建设。
为期两天的论坛将就“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法治”、“金融市场建设的法律问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法治建设”等议题进行研讨。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朱晓明,上海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等出席论坛开幕式。
花样繁多的新型结构性产品充斥在各种传媒广告中,资产证券化,期权期货产品等复杂的金融衍生品也开始在普通家庭中流行。然而在金融市场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地位不平等使得金融消费者利益受损现象时有发生。在15日召开的“金融发展与法治建设”论坛上,法律界专家呼吁将金融消费者纳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范畴。
随着金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各种产品和服务的结构也日趋复杂。但是,这些复杂的金融产品并没有得到金融机构的充分信息披露,产品结构、收益、风险以及具体投资方向等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要素,或是未被透露或只进行了模糊披露。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时往往只片面鼓吹产品的收益率,并不会过多提及产品具体的投资方向及风险,一旦只赢不亏的光环被打破,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纠纷就会难以避免。
为此,华东政法大学的吴弘教授建议,有必要整合现有的立法、司法、执法资源,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保护金融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基本权利。他还建议,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做到全面、准确,在产品和服务的存续运行期间进行持续性的信息披露,在产品和服务的终止之时进行总结性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