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本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推进本市现代农业建设,市农经站近期组织各区县农经管理部门开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一、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规范流转合同情况。包括:2005年以来新发生流转行为使用市农委格式合同情况,以往不规范合同调整情况,委托流转的手续是否齐全,流转主体、流转期限是否规范,合同备案登记是否及时等。二是流转面积、流转方式和流转用途等现状,是否有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情况。三是流转价格及流转费支付是否合理,是否有截留、扣缴农户流转收益的情况。四是村组机动地发包收益分配及分配事项财务公开等情况。五是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就业、保障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的要求。注重“四个结合”:一是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流转行为相结合;二是与促进郊区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建设现代农业相结合;三是与排查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相结合;四是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相结合。检查工作坚持“依法检查,实事求是,摸清底数,掌握关键,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做到情况清、问题明、措施实,切实规范本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解决在推进土地流转中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确保本市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三、专项检查的方法步骤。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区县自查和市站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4月,区县农经站组织各乡镇进行自查,深入镇村实地典型解剖,并完成区县自查报告。5月份,市农经站组织力量,深入区县镇村进行实地抽查。根据存在的薄弱环节,召开专题分析会,研讨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