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结束八成市民认为有利于整治群租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公示,5月3日上午公布了征求结果。针对租赁强制登记备案,28%参加调查的市民认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
截至4月20日,三家公示网站和主要论坛浏览数累计达12576人次,其他网站、社区、论坛点击数约22629人次。市房管局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941件。其中调查问卷453份,来信41件,传真12件,电子邮件112件,论坛留言117件,博客微博206条。此外,上海零点指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长宁、静安、徐汇、浦东、杨浦、宝山、闵行、松江等八个区,与5***名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和房屋中介代表进行了探讨。
征求意见结果汇总显示,80.4%的市民对《征求意见稿》总体持肯定态度,认为在进一步明确出租房屋的条件、限制随意调整租金、收取租赁保证金金额、明晰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规范经纪机构的中介行为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逾八成市民认为,这有利于深入开展群租整治。
不过,在租赁管理的许多问题上,市民由于所站的角度不同,看法也不尽相同。根据零点指标信息咨询公司对调查问卷情况的初步统计
■在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方面,41.7%的市民对此持赞成意见,有45.4%的市民认为5平方米太小,应当适当扩大,但也有12.8%的市民认为5平方米太大,应当适当缩小;
■在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方面,有76.4%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但也有13.7%的市民认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
■在居住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的,应当一次性确定租金;租赁期限为一年以上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每年只能调整一次方面,有56.8%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但也有25.6%的市民表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
■在租赁保证金方面,有53.2%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但也有25.6%的市民表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认为应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
■在租赁强制登记备案方面,有49%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有28%的市民认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其中,个人承租方中有21.1%认为不太合理和很不合理,主要担心登记备案后出租人会将缴纳的税费转嫁给承租人,个人出租方中有45.5%认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主要认为强制登记备案是为了收税,会增加成本;
■在出租人的安全责任方面,有61.1%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
■在承租人的安全责任方面,有81.6%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
■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应当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租赁当事人签订合同方面,有63.6%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有11.3%的市民认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
市房管局表示,近期将抓紧对调查问卷相关数据作进一步统计汇总,对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分析。市民意见和建议及其吸收采纳的具体情况,将在市房管局网站上进一步公布。在此基础上,市房管局将对《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