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监局部署2007年月饼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7月19日,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召开月饼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通过落实4项制度、推进2项工作,对本市月饼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落实月饼生产加工开歇业申报制度。由月饼生产加工企业在开业前向质量技监部门进行申报,经质量技监部门评估合格后,企业才能生产经营;中秋节后企业停产月饼的,必须向质量技监部门进行歇业申报。
二是落实委托加工备案制度。月饼生产加工企业委托其他有月饼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月饼的,必须明确各自责任,并向质量技监部门备案。
三是落实节后库存月饼(包括馅料及回收月饼)处理备案制度。中秋节后,企业须按法律法规要求处理库存月饼(包括馅料及回收月饼),并将库存月饼(包括馅料及回收月饼)处理情况向质量技监部门备案。
四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设立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员,协助做好监督检查、巡查抽检、质量安全培训、举报处理等工作。
五是推进月饼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申请工作。企业必须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月饼包装上加贴(印)QS标志,未获证的企业将被依法查处。
六是推进月饼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电子监管网入网工作。今年,作为电子监管网入网工作重点推广城市,上海市将推进本市月饼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开展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