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会战聚焦行业顽症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整治城市交通营运秩序
日前,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开展城市交通营运秩序百日会战,重点整治、分类治理城市交通行业中存在的35种突出顽症,同时对24种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预警。
本次百日会战重点聚焦的七类行业、35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公共营运秩序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出租车,黑车;克隆车;拒载挑客;绕道多收费;收取车费后出具废***、假***;在被处以暂停营业期间继续营业等。公交车,随意变更车道;不按规定安排营运班次;涉及安全、应急装置、车容站貌、车身广告设置及标志标识等。长途客车,无包车标志牌;未按规定持有包车***或包车合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客运车辆;站外拉客;中途甩客等。危险品货车,未实行GPS全过程监控;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未按核定经营等级运载;未按指定路线行驶、擅入禁停区等。驾驶培训,学员档案建立不规范;未如实地填写教学日志;企业擅自扩容规模经营;教练员私自转让学车额度等。汽车维修,虚列维修项目;不按报备和公示的价格收取费用;超越核定经营范围;维修质量问题;虚***辆竣工合格证等。路内外停车,工作人员未佩带服务牌证;未按规定使用票据;擅自扩大占路面积;未规范设置标志等。
同时,交通执法总队在继续实施出租、公交、省际客运行业15种可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新增9种适用首违预警可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具体包括:货运车营运中货物扬洒、脱落,现场及时整改的;停车场未配置完备设施设备、及时改正的;驾校教练带教首次被发现未按规定填写学员培训记录的等。
加上原已实施的15种首违预警行为,对上述24种违法情节轻微并可以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执法部门将实施首违预警处理方式和说理式执法方式,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