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居者有其屋浦东将在住房租赁方面推进三项新探索
廉租房从低保户扩至低收户,试行动迁租赁安置,构建房屋租赁新模式……今年,浦东新区将在住房租赁方面进一步推进三项新探索,让市民在浦东的“家”安得更舒适。
截至2006年底,住房保障体系惠及浦东新区约4.3万户居民。其中2017户居民享受了廉租政策、3.4万户居民享受着公房优惠租赁政策、63户困难动迁居民选择了租赁安置方式、485人享受了人才公寓和青年公寓的租赁政策。然而,与浦东新区285.3万常住人口相比,享受保障政策的比重还较小。为此,浦东新区进行探索,扩大政策保障受益面。
浦东新区今年在全市首批率先试点将廉租政策的受益范围扩大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500元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得到每月每平方米48元的租金补贴,对于原有住房的家庭,按原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与7平方米的差额面积计发补贴,每户补差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按10平方米计算。目前试点已在南码头和潍坊两个街道开展,自3月27日正式扩大受理以来,已累计咨询470户,其中基本符合条件的115户,目前已进入申报核查阶段。
结合实际情况,浦东新区在扩大试点过程中探索和其他政策相结合:探索符合廉租申请条件的不成套住房户,列入三年内拆迁计划的试行采取回购置换方式,即申请对象可参照拆迁补偿政策给予安置置换;探索把孤老户的廉租政策与民政部门的福利政策相结合,符合廉租申请条件的孤老户出售房屋后,进敬老院时享受优先轮候权。
动迁租赁安置是在动迁过程中解决双困人群安置问题行之有效的办法。浦东新区目前正在努力突破产权人确立、租金标准设定、押金制设定三个难点,争取进一步扩大动迁租赁安置户数,为突破动迁瓶颈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作出双重尝试。
让“居者有其屋”,浦东新区还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集中供应”的房屋租赁新机制,并作为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加以推进。由政府组织一批房源,以市场化租金租赁给园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引进型人才,政府对承租人给予一定金额的租金补贴,张江功能区人才公寓租赁补贴的试点模式已经逐渐成熟,今年将在面上推广。浦东新区还将多渠道地在配套房中划拨一定比例或是从一、二级市场上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人才公寓的租赁房源,委托社会机构进行管理,以准市场化的优惠租金标准提供给各类人才居住。普通外来产业工人也在考虑之列,目前浦东已拟订《浦东新区开发区外来产业工人集中居住工作方案》及建设标准,外高桥和金桥2个试点地块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