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市级竞赛加分项目公布可登录上海教育门户网站查询
市教委3月23日公布了2007年本市高三毕业生市级竞赛项目秋季高考加分规定,加分对象是2006学年度举办的部分全国和市级学科类、科技艺术类竞赛项目中获个人一等奖的部分高三学生,加分对象在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对于本市2007年高三毕业生市级竞赛活动高考加分,市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名单将在上海教育门户网站上公布。由竞赛主管单位向属于加分对象的学生发放《市级竞赛活动加分证明表》,考生自行填写《证明表》并持获奖证明原件到就读学校盖章后于4月30日前送竞赛主办单位。
在本市参加高考的外省市高三应届毕业生的加分审批,由各区县高招办向属于竞赛加分范围的考生发放《证明表》。由考生填写《证明表》,并到原毕业学校和学校所在地的竞赛主办单位审核、盖章。考生持竞赛获奖的有效证明和审核盖章的《证明表》到本市相关区县高招办进行审核。
如需了解2006学年度举办的本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考生可登录上海教育门户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