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司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核促进和谐成效明显
在历时一年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步入总结阶段时,根据中政委、司法部、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市司法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从6月中旬起,组成由3名局党委成员任组长的考核小组,对全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情况进行了考核抽查。经过对6家监狱、6家劳教所、6家区县司法局的考核表明,这些单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推进有序,成效明显,并为今后的经常性教育打下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一、活动推进扎实有序,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考核显示,各被考核单位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步骤扎实,轨迹明晰。通过一年半的集中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广大干警对教育活动的思想认识有较高的认同。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约98%的干警认为本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很有必要,非常及时,效果良好;约有95%的受调查对象感到此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自己教育收获很大。宝山监狱通过法治理念教育,干警们普遍感到执法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一些执法顽症得以整改。宝山区一名刚从学校毕业步入司法局机关的新进公务员在座谈会上谈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给自己最大的启示是“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她感到一要从意识高度,将密切联系群众融入思想深处;二要从工作角度,将密切联系群众融入业务实践;三要从方法层面,将知民心、赢民心、顺民意、重民权、维民利的目标落到实处。
二、执行力进一步提升,干群关系进一步和谐
考核显示,历时一年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升了干警的执法能力,增进了各单位干群关系的和谐。调查问卷情况显示,约有86%的被调查者认为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本单位的执法(服务)态度、执法(服务)行为、执法(服务)质量有较为明显的改善,约有90%以上单位通过法治理念教育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五角场监狱组织干警对照法治理念要求,“查日常管理,议整改措施,立长效机制”,针对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不适应”、“不规范”、“不完善”问题,采取措施,一是立足于分析原因抓整改,二是立足于基础规范抓整改,三是立足于制度建设抓整改,四是立足于加大考核力度抓整改,五是立足于提高干警责任意识抓整改,六是立足于宣传典型抓整改。女劳教所注重以法治理念与执法实践紧密结合,从规范队务会模式入手革新队务会内容和形式,把法治理念融入其中,将队务会设置成六大板块,即本周工作回顾板块、经验借鉴板块、工作感悟板块、好文欣赏板块、相关事宜板块、下周工作要求板块等,既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又提高了工作质量。宝山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有根同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我做起,深入区公证处蹲点1个多月,指导公证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领导班子带领下,局机关各职能部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就地解决问题已蔚然成风。
三、更新理念、转换思路,改进方法,聚焦民生
考核显示,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各单位在“如何当好和谐社会的保障者、建设者”、为构建和谐社会更好地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的指导思想指引下,进一步更新理念,转化思路,改进方法,聚焦民生。黄浦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紧密联系本区实际,从着力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分别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签署文件,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的受益范围,在对动迁、企业转制、劳动用工等方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基础上,对外来民工、低收入家庭给予法律援助,以及职工劳动仲裁前介入劳动争议纠纷、就刑事非指定辩护案件以及刑事诉讼中开展法律援助。不久前区司法局又下发了《关于充实调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络点和联络员的通知》,作为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的延伸,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小区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使居民不出小区就能得到法律援助,使法律援助更好面向社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另外,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职能作用出发,区司法局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制订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律师咨询室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7年度律师参与维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引导律师通过代理诉讼,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引导律师参与企业改革转制和旧城改造动迁中涉法涉诉问题的矛盾化解工作;引导律师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长宁、青浦、杨浦、南汇等区司法局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有的把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贴近群众,有的让法律服务更加贴近民需有的送法进社区、进工地、入动拆迁基地,有的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等等,受到当地人民群众好评,促进了本区的和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