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全面启动市领导出席有关会议
上海8月16日召开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启动大会,部署碳排放交易试点各项工作。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去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在上海、北京等七个省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试点时间为2013年至2015年。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制定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总体安排,本市参加试点的单位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等工业行业中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两万吨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以及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等非工业行业中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万吨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对于上述范围之外以及试点期间新增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1万吨及以上的其他单位,试点期间则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据初步统计,全市参加试点的企业约200家,报告企业则有600余家。本市碳排放交易标的主要是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此外,部分经国家或本市核证的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可作为补充,纳入交易体系。本市将对试点企业的初始碳排放配额实行免费分配。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杨雄,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