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言人澄清未规定考取港校先交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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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针对近日一些媒体称教育部做出新规定,考取香港高校须先交一万元港币的报道,3月20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澄清,教育部从未有此规定。
20日,两大门户网站在首页同时转载了标题为《教育部做统一规定考取港高校先交1万港币》的新闻,称“为了杜绝以往港校与内地高校抢"状元"的现象,教育部规定考生如果确认被香港高校录取后,就要缴纳1万港币的定金,这名学生就不能再被内地高校录取”。针对这一消息,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说,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教育部从未做过此规定,这一无中生有的说法是在误导舆论和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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