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和谐成为今年3・15主题
3月15日就是3・15了,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和谐”。今天我们收集采写上海一些部门与行业推出的维权提醒与服务承诺,从中可以看出,一年一度的3・15正日益演变成群体性的消费推动与民生惠及,它时时提醒着社会各界对责任的承担,对和谐的营造。
修手机也要身份证?
消费者可对52条霸王条款说“不”
15日,市工商局对各大手机厂商的“三包”规定挑刺,炮轰其中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这些霸王条款主要体现在单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个方面。例如:
在提供“三包”服务上,有些厂商提出,“为了得到三包权益,请你在购机时,完整、正确和真实地填写你的移动电话保修卡”。但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货责任规定》,三包凭证应由销售者填写。该条款将手机厂商自身的义务转嫁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在接受“三包”请求时,有些厂商要求消费者需同时出示购机***、三包凭证和身份证,否则不予维修。工商部门表示,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货责任规定》,只要能证明手机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即便没有购机***也能享受服务。至于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更是于法无据。
在完成“三包”服务后,有些厂商规定,“客户在接到维修中心取机通知后,三个月内不取回手机,维修中心有权自行处理”。而按照《合同法》,消费者与维修中心可通过有偿保管合同的规定,公平地确定双方对超限存放手机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有厂商私自赋予维修中心自行处理的权利。该条款损害了消费者对手机的所有权,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此外,不少厂商在“三包”规定中提到的“本保修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也属于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合同的解释权由双方平等享有,而不应当由任何一方说了算,更不应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对合同条款的解释权。目前,工商部门已将确认的52条霸王条款反馈给相关企业,要求整改。而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条款时,也可理直气壮地说“不”。
三个月后说“再见”
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三大求职“陷阱”
在求职过程中,一些企业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进行诈骗等违法活动。市劳动保障局13日公布了三大“陷阱”,提醒求职者警惕。
一是试用(实习)期陷阱:吴先生应聘了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汽车驾驶员岗位,单位承诺3个月试用,试用月薪为800元,转正后为1800元。当吴先生按约定即将做满3个月以为可以转正时,却接到了单位的辞退通知,理由是招到了更合适的人。劳动保障部门指出,这种行为是公司利用实习或试用期的名义使用廉价劳动力。
二是侵权陷阱:某软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员、美工等岗位,应聘者初试合格后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上机编写一段程序,使用规定的编程语言,时间不限,可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应聘的几个年轻人发现,8个求职者的试题都不相同,看似8段程序,其实恰巧能整合成一个项目。结果,“试题”做完了,8人无一被该公司录用。劳动保障部门指出,这种行为以“招聘”为幌子,侵犯了编程人员的知识产权。
三是培训陷阱:张***应聘了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办公文员岗位,面试时被告知上岗要先经过培训。当张***收到录用通知时,发现后面附了两张培训通知单,上面指定她前往上海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并表明该培训属于政府补贴项目,1790元学费和300元押金的费用在培训合格后,由政府补贴,不需要张***自己出钱。可当培训合格后,张***却被该公司以条件不符、岗位已满等原因而不予录用,而且培训费用也不能报销。劳动保障部门指出,这种行为以“政府补贴培训”为幌子,诱导应聘人员参加一些非正规的培训以骗取费用。
考试“母题”纯属骗人
工商部门叫停《2007中、高考母题探秘》
“3・15”来临之际,工商部门昨天紧急叫停一则严重违法广告:《2007中、高考母题探秘》。据悉,该广告所称的“母题”子虚乌有,消费者需提高警惕。
经查,该出版物由北京大学音像出版社出版、北京中育慧之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行。通过监测发现,该广告存在四方面违法表现:
一是混淆概念。该广告称“‘母题’是高考命题的原型题”,将“母题”和中高考的命题混淆。二是虚构事实。该广告称2005年辽宁省作文题、2006年北京高考作文题与同年《母题探秘》一书中题目类似,但初步调查显示当时该公司没有发行过《母题探秘》一书。三是违禁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作证明,广告出现国家教育部门学生司原司长的姓名。四是采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广告。
崇明电话变“区内”
电信运营商推出“3・15”服务承诺
3・15前夕,本市电信、移动、联通3大电信运营商也推出一系列服务承诺,包括:
电信资费进一步下调。目前,本市仅有市区用户与崇明县用户之间通话仍执行区间通话费标准,高于市话通话资费标准。上海电信表示,到今年年底,崇明与上海其他区之间的区间通话资费将成为历史。
账单查询更方便。自今年下半年起,上海电信用户持实名制“电信聚信卡”可在营业厅自助终端、网上自助查询本机拨打的本地通话详单;上海移动则推出“话费信使”服务,申请后,公司会通过短信每月定期向客户发送当月账前费用及账户余额短信,并于月初发送给客户上月的短信账单及目前的积分信息。
短信订退更自主。2007年3月起,上海移动将免费提供移动信息业务月使用费的短信提醒服务,客户只需发送“DZXXSF”到10086即可免费订制,发送“QXXXSF”到10086即可取消订制;移动客户还可将收到的不良短信转发至“10086999”,或拨打10086举报;上海联通则设立10109696客服热线,只需发短信“114”至10109696和5133,即可查询订制的所有“联通在信”业务。
新装及报修服务更及时。上海电信表示,用户办理新装固话、宽带时,***时间将从以往的全天精确到某日的上午或者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