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办贯彻全国会议精神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措施
市金融办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促进金融集聚和创新,抓紧落实今年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措施。(1)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以央行推出人民币基准利率、国家深化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及金融期货交易所即将正式运行为契机,鼓励加快金融创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推动债券发行机制和后股改时期上市公司创新发展。(2)提升金融机构体系功能,以外资银行法人机构落户为重点,继续做好引进国际著名金融机构、中央金融机构的服务工作;建立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领导机构,深入推进地方金融机构资源整合。(3)继续研究完善金融人才政策,积极引进金融发展急需人才,并努力为金融人才来沪发展提供各种便利。(4)加强和改善对金融工作的领导,重点是探索建立合力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机制,完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执业信用档案制度建设。(5)支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推动金融稳定工作制度化、长期化;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6)继续强化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辐射功能,将支持金融业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向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聚焦,抓好陆家嘴金融贸易区CBD空间拓展工作;完善市区联动机制,进一步改善金融机构入驻服务的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