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顺利
2月13日,上海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发言人以书面形式发布新闻: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统计,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20900余次,编发宣传材料29万余份,实施教育培训3100余次。据统计,全市共对106***1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摸梳理分析,查找出突出问题111类260个,收到单位和个人上交的不正当所得1171万余元。
全市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加大办案力度,突破了一批涉案金额量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据统计,2006年全市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912件,涉案金额17195万元。
从已经查结的案件来看,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有四个特点:一、案件发生的领域比较集中。工程建设、医药购销、产权交易、土地出让、出版发行、货运代理等是商业贿赂易发高发的领域。二、涉及国家公务员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危害严重。一些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和执法权谋取私利,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索贿受贿,对党和政府形象、对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很大危害,影响非常恶劣。三、窝案串案多。有的行贿人为了达到目的,往往在一个单位或系统中,多头多次行贿,疏通多个环节,涉及多个岗位和人员。四、商业贿赂的手段和形式多样。有的以促销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提成奖励等名义给钱给物,也有的以安排旅游考察、报销费用、帮助装修、设立债权、打牌***方式进行贿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