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春运期间出行安全畅通有序
2007年春运自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历时40天。据预测,春运期间上海全市省际旅客运输量约2500万人次,同比增长9%;市域公共交通日均客流约1250万人次,同比增长6%。此外,铁路南站首次投入春运、浦东和虹桥机场运量扩容、“大卖场”式铁路售票点取消以及崇明、长兴、横沙三岛流动人口的大幅增加,使今年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
为确保春运期间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保障广大市民群众正常出行,上海公安交警根据公安部和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各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
一是强化指挥调度和路面管控。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交通指挥调度工作,合理调整、完善“责任区”和公路“责任段”勤务管理模式,切实提高重点道路的见警率和民警的管事率。对于各类客运站点和交通枢纽,将设置专门的疏导岗位,并设立临时性引路、指路、分流标志,加强现场疏导。同时,针对今年不再开设“大卖场”式临时铁路售票点的情况,徐汇、闸北等交警支队将加强铁路新客站和南站地区的警力配置,确保相关区域和路段交通状况处于可控状态。市郊区的交警支队将根据辖区内春运客车的运营特点,合理部署警力,确保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交通秩序的良好。
二是组织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针对春运期间交通违法行为特点,交警部门将结合“二乱、四车”整治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性集中整治和区域性专项整治。市区要以主干道、快速路、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等为重点,严管、严处酒后驾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郊区和市郊接合部地区要以快速路、环线道路和高速公路为重点,严查、严处超速行驶、超员、超载及不按规定使用紧急停车带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是妥善处置道路突发事件和事故、抛锚现场。交警部门将重点加强主干道、高架、高速、越江隧桥和交通枢纽周边道路事故、抛锚的快速处置工作,在上述重点道路增加牵引施救车辆,合理布局,做到就近调配、就近施救。对不按照规定自撤现场的事故车辆,严格落实扣车等措施。交警部门将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落实突发事件和拥堵的应急处置预案。遇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将采取警车压道、封闭高速公路匝道、开辟非机动车越江通道和交通管制等措施,做好交通分流减压,并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告,避免因处置不当造成的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
四是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交警部门将在春运前对全市的公交、出租和长途客运、货运单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上海公安交警将联合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坚决落实“凡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事故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员,一律不允许从事春运;到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以及一年内将要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的有关规定。
五是切实加强春运车辆的路检、路查。交警部门将充分利用道口公安检查站、主要收费站、大型服务区等设施,设置临时检查点,对各类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特别加强对7座以上的客车的检查和登记。交警部门将启动所有监控测速设备严查、严处超速行驶车辆;对车辆超员、超载的,一律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的,一律强制休息。其中,查获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的,还要及时向车籍地交警部门通报。全市各公安道口检查站将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加大对进出市境道口可疑人、车、物的盘查力度,严格把好“三品”(易燃品、易爆品、有毒物品)查堵关。
六是加强与周边省市的联勤联动。春运期间,上海交警将加强与周边省市交警的联勤联动,充分发挥区域协作优势,及时通报和处置突发事件。对于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可能影响省际道路正常通行或需要邻省协助交通管制的,将及时组织警力在适当地点进行交通疏导或交通管制。春运期间,华东六省一市交警将在省(市)际交界处的“春运检查服务站”对客运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并联合开展4次统一的交通整治活动。
七是深入做好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警部门将围绕春运交通安全主题,在各类新闻媒体、街头电子显示屏和各长途客运站点内部,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并继续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发布春运交通信息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情况。对于乘客举报的客车超载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采取路面堵截、场站查控等方式,加强查处。此外,各交警支队还将加强对郊区公路两侧村庄、乡镇居民和工厂职工的教育,遏制因行人、非机动车乱穿公路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