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要求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引导群众首选人民调解
2006年的前11个月,上海的8300余名执业律师共代理各类案件11万余件,解答法律咨询9万余人次;全市共办理公证38万余件;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18件,其中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992件……在近日召开的上海市司法局工作会议上,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
对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来说,2006年是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丰收之年。各项业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用明显。尤为令人瞩目的是,上海在全国率先初步建立了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民事纠纷、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启动。1至11月,共接受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6107件,调解成功4954件,委托调解成功率达81.1%。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得到加强,各区县都组建了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有91%的街道、乡镇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
局领导要求上海全体司法行政系统的干警们,在新的一年里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开展工作。他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优势和作用,引导广大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努力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对抗,避免用诉讼解决纠纷带来的强制化、刚性化、双方不认知、成本高等弊端,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