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环境保局年底加强环境安全检查工作
为贯彻卢湾区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卢湾区环境保护局根据自身职能,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疏堵结合、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要求,按计划于年底前对全区开展了环境安全检查行动。主要包括两方面工作措施。
1、开展工业企业和化学危险品的专项整治。在前阶段整治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环保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于年底前加大对“一控双达标”单位排污情况的检查力度,严防“回潮”现象。同时,对各停业、停产企业的厂房租赁情况,“厂中厂”单位的生产及工艺情况进行调查;对已停产企业,着重加强对其剩余的工业原料特别是化学危险品的监管。要求各单位对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和治污设施、应急处理设施的运行和落实情况,特别是环境污染事故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要求各企业留守人员做好保管工作,防止发生工业原料被盗、被损毁现象发生。
2、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审批和管理。为防止建设工程年底前为赶工程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情况,按照上海市环保局《关于严格本市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环保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保控[2006]309号)精神,根据自身职能,区环保局加强了对夜间施工的审批管理。明确因连续浇捣混凝土、钻孔灌注桩等生产工艺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夜间施工外,严禁夜间施工作业。同时,随着轨道交通建设等市重点工程项目在卢湾区相继动工,为进一步加强对这类工程的施工管理,及时化解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环保局还加强了对各建筑工地的实地踏勘和指导,要求各施工单位提前申报施工计划,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和有效协调施工进度,及时缓解突出的噪声扰民矛盾,通过细化建设施工管理措施和程序,有效规范施工行为,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