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综合改革扩大试点崇明南汇奉贤金山等远郊区县整体改革
从2005年至2007年,本市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崇明、南汇、奉贤、金山等远郊农村义务教育。这是记者从市政府12月14日召开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据了解,本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为重点,扎实推进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副市长胡延照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自2001年以来,上海坚决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在郊区全面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走出了“三大步”:一是减费不增税。2002年,在取消农民负担的村提留乡统筹后,不再提高农业税率。二是取消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和停止“两工”制度。2003年,率先取消对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全市免征农业税1.43亿元,并停止执行农村义务工和积累工制度。三是在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2004年,本市郊区从农村税费改革逐步转向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本市决定从2005年至2007年,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崇明、南汇、奉贤、金山等远郊农村义务教育。
为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本市将从2006年起在三年内完成10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今年已启动建设300个。同时,根据市与区县财税体制改革的新情况,探索完善乡镇财政的分配办法。对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增加转移支付或专项补助,促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会议指出,***、***部署全面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中央提出的改革目标和总体要求,紧密联系上海实际,以推进三项改革为重点,带动农村相关配套改革。会议还明确,本市农村综合改革将在各区县扩大试点,重点推动崇明、南汇、奉贤、金山等远郊区县的整体改革。
冯国勤强调,农村综合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象工程。通过改革,为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切切实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真正给农民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