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调整正加紧研究市消保委就交通卡押金问题再表态
12月13日,市消保委针对交通卡公司提交的押金使用情况说明再次表态:交通卡公司应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事求是。
据了解,交通卡公司日前向市消保委递交了“关于公共交通卡押金问题的情况说明”。但市消保委表示,消费者支付了押金,对押金的使用享有知情权。从现有的情况说明看,交通卡公司仍未对这些实质性问题做出明确解释。因此,消保委希望该公司能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合法有效的数据向社会公众明示交通卡的押金及其利息用途。
与此同时,市消保委也根据《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对押金的金额提出了异议。根据该办法第十条规定,“实行政府审批的IC卡收费,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IC卡工本费核定。硬件及网络设备、应用软件等建设费用和管理费用不得通过收费解决。批准收费的IC卡及按规定不单独收费的IC卡,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均按IC卡工本费收取费用。”但目前市民在损坏交通卡时,仍需支付30元的押金。这一金额已高于交通卡公司公开的成本费用。市消保委因此建议交通卡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调低向消费者收取的押金金额。
12月13日22时30分,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对“‘一卡通’押金问题”再作书面答复,回答收取押金理由及押金用途。交通卡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交通卡公司正在加紧制定调整交通卡营销模式的方案,包括押金要调低多少、以何种方式收取等,方案出台后还将广泛听取市民、法律界人士、媒体人士等各方面意见。
交通卡公司声明,近年来虽然制卡成本有所下降,但退卡、卡片损耗费用的不断攀升,使得目前交通卡押金制普通卡的成本近20元/张。对押金用途,交通卡公司声明,除去卡成本,押金资金因要随时满足市民退卡结算之需,只能按活期利息存放银行,这些增值部分被用于系统运营和改善市民服务设施上,如“网上查询系统”、公交“优惠换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