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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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本市明确对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工业园区,严格环评审批,禁止引进新项目;对不符合环境规划和功能区划,未获得总量指标或者污染物排放超标,无法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的新、改、扩建项目,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评文件。2005年以来,仅市环保局就已否决了20余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本市还进一步完善了环保准入的联动机制,对环评文件未获批准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批准立项,规划部门不予批准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予批准施工建设,树立了环评审批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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