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评估报告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孟燕以11月2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上海市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上海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的中期评估,以及对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两个计划的终期评估显示,上海妇女儿童总体发展水平领先全国。
对照联合国衡量妇女儿童发展水平的性别发展指数(GDI)、性别赋权指数(GEM)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相关标准(见注释),上海妇女发展水平已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上海儿童发展水平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到2005年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中的主要目标(34项)上海已全部提前达标,《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中的主要目标(18项)上海目前只剩2项未达标。
到2005年底,《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中的20项主要目标已达标18项,达标率为90%;《上海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中的12项主要目标已达标11项,达标率为91.7%。
“十五”期间,在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36家)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为:
妇女经济参与领域普遍扩展,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至2005年底,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为42%,经贸、金融领域管理人员中女性比重为44.4%,非正规劳动组织就业中女性开业者约占39%。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重为42.5%。参加城镇基本社会保险的女性比重保持稳定,生育保险待遇有所提高,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女性占总数的54.7%。
妇女参政议政层次有所提高,民主参与权利得到保障。本届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分别占总数的24.2%和18.1%。2005年,全市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42.6%,比2000年增加2.5个百分点;全市有57.8%的市级党委、政府部门,55.0%的区县党委、政府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有67.5%的女性,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33.8%,比2000年上升11.7个百分点。
妇女儿童教育环境不断优化,教育中的性别差异消除。2005年,3-6岁儿童入园率为99.9%,义务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9.99%,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超过99.7%。高学历女性比重迅速上升,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女生占51.5%,比2000年前上升4.9个百分点;在校硕士和博士生中女性分别占45.4%和32.8%,同比增长2.4倍;成人高等教育中在校女生占52.2%,同比增加7.1个百分点。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外来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保健覆盖面扩大。2005年,上海女性平均预期寿命为82.36岁,比2000年增加1.55岁;孕产妇死亡率为1.4/10万,降到历史最低点。全市建立起10个外来孕产妇平产分娩点,常住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上升到71.6%。婴儿死亡率为3.7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58‰,均稳定在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家庭暴力投诉比重下降。“十五”期间,司法系统对妇女儿童伤害、强奸、抢劫等各类案件破案率均保持在60%以上,对家庭暴力投诉的受理率达到100%。妇联系统婚姻家庭信访中家庭暴力投诉比重为9.1%,比2000年下降4.3个百分点。
妇女儿童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形象的重要指标,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十五”期间,上海把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定位在“与上海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的高起点上,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职能,不断完善实施纲要规划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妇儿工委协调、成员单位分工实施、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大了维权力度,不断完善了《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66个。完成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两个计划中的实事项目18个。如,设立妇女发展基金,建立市区(县)街镇三级“妇女法律援助中心”228个,为全市18万人次特困妇女免费提供了妇科病检查服务,建成同济、上师大两所女子学院,建立市儿童发展研究中心和市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开设东方少儿频道和炫动卡通频道等。此外,为提高妇女素质的两个实事活动项目:“百万家庭网上行”、“百万家庭学礼仪”,也分别被列为2003年和2006年市政府的实事项目之一。
孟燕宜担在本市妇女儿童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有:受到长期以来“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男女平等意识、儿童优先原则尚未完全贯彻在政策和执行中;妇女儿童发展的综合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女性参政议政的层次和水平尚有欠缺;女性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分性别统计工作还需继续完善等。
今年9月28日,上海市政府又正式发文印发了《上海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上海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职责,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干预措施,认真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两个新规划是立足于国内领先、国际接轨、世界先进,参照了发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指标而制定的,也是全国首个按照联合国相关统计指数制定的地方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新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本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将通过今后五年的实施,全面推进上海妇女儿童工作,扎扎实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注释:参照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通用的性别发展指数(GDI)、性别赋权尺度(GEM),联合国儿基会《世界儿童发展状况报告》采用的以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其相关指标,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标准。
性别发展指数(GDI):用出生时预期寿命、成人识字率及中小学、大学综合总入学率和获得收入的估计值三方面的变量表示。
性别赋权尺度(GEM):用女性和男性在议会席位的百分比;女性和男性在立法议员、高级官员和管理层职位的百分比及女性和男性在专业和技术岗位的百分比;女性和男性估计获得收入百分比三方面变量表示。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其相关指标:主要用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变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