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级政府积极引导沪上民办非企业单位热心公益事业
来自上海市社会服务局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突破4600家,而其中致力于为老年人、残疾人、病人和青少年服务的正日趋增多。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关爱弱势人群、热心公益事业,正成为沪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新热点。
据市老龄科研中心2005年9月的统计显示,本市60周岁以上老人有260多万,独居老人73万,其中单身独居老人17万,此外本市还有52.17万残疾人。如何调动社会资源服务老人、照顾残疾人?本市各级政府通过补贴鼓励民间力量兴办了大量养老和照顾残疾人的机构,其中还涌现了一些品牌单位,如上海卢湾区金色港湾老年公寓被国家民政部授予了“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称号。
卫生系统委托“上海市卫生工作者协会”具体协调指导“民非”医疗机构,通过协会工作让“民非”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得到了有效沟通。这为上海“民非”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支持,目前,虽然在上海登记的“民非”医疗机构只有60家,但却为满足各种社会需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老年病及精神病的治疗、护理和康复,临终关怀、社区基本医疗等提供价廉、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连续多年推出的政府补贴系列培训项目,不仅使大批下岗、待业人员及时得到培训,也有力地扶持了从事职业教育的“民非”发展。据统计,全市劳动类“民非”已有500余家,它们积极参与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投标,取得了不少培训项目。
【关键词点击】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创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以下10大类:
▲教育事业,如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卫生事业,如民办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服务中心等;
▲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法律服务业;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