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学习班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10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学习班的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龚学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关于监督法的贯彻实施问题,龚学平指出,要切实抓好市人大机关的自身学习;要认真做好"一府两院"有关人员监督法学习培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参照全国人大的做法,由办公厅负责起草市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工作方案。同时,要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周慕尧、包信宝,党组成员刘伦贤、陈豪、王培生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