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为民族宗教界办实事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报告
9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下午的会议并讲话。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民族宗教委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小组关于市民族宗教委专项工作的调研报告。据了解,在问卷调查中,对市民族宗教委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整体评价的“满意”和“基本满意”达97.07%。
为贯彻落实好《上海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两年多来共对全市区县民宗办、民族联、经委(商委)、街道(乡镇)分管民族工作的统战干部,清真食品行业的从业人员,以及清真监督员等1500多人次进行了法规培训,并在全市12个中心城区建立了清真食品供应监督网络,组建了一支由165名少数民族群众组成的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队伍。
龚学平说,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切实为民族宗教界办实事、办好事。民族和宗教工作无小事。这些问题同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上海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同上海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形象,都有着密切关系。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立足长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实现上海"四个率先"的目标和要求出发,针对大家反映集中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科学性,深入研究对策,理顺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实际工作的成效,真正为民族宗教界办实事、办好事,用出色的工作成绩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
会议还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王坚为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免去徐建国的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潘福仁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鲍贤明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宋学东为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沈满堂的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炜主持上午的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陈豪、王培生等出席会议。副市长杨雄、唐登杰,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