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具体措施
近日,市纠风办、市科教党委、市物价局、市审计局等七委局联合召开2007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提出今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目标是:中小学规范收费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高校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违规收费行为得到坚决、及时查处,基本形成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会议指出,今年将重点加强对学校代办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财务管理。一是学生代办服务收费应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并设立专账核算。二是由政府对学生实施的公益性活动不得收取费用。三是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商业保险、订阅报刊杂志、购买校服等。四是严禁收取教辅材料费、学具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五是高校代收费必须坚持事先告知和学生自愿的原则,实行按学年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六是严禁学校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七是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教育培训机构(学校)办学名义,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课外办班。八是严禁中小学校在周一到周五的白天将教育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对中小学生的办班收费补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