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日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开展对涉嫌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部分药品经销商店进行执法检查,对这些药店经销的“气血固本口服液”、“蛾苓丸”、“木竭胶囊”、“邦力康桂龙药膏”、“消淋败毒丸”等药品在广告中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本市报纸、电视等主要媒体上发布的药品广告得到了明显的规范,但近期监管中发现,一些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在药店、医院、居民信箱等场所散发的印刷品广告内容仍存在虚假违法,包括对产品的功能主治和使用效果做虚假夸大表述,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和专家的名义宣传产品功效,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针对这些印刷品广告宣传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和严重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将对查获的虚假违法印刷品广告涉及的相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将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结合实际违法情形,暂停这些广告所涉及药品在本市的销售。
本市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广告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继续保持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患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