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召开
日前,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本部开了上海市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徐汇、嘉定、闵行、卢湾、浦东新区、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及有关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拓展法律援助的受案渠道,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根据市局领导要求,自2002年起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经过近四年的运行,据统计,截止2005年底已有18个区县开展此项工作,办理此类案件610件,占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9.2%,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正越来越受到有关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的重视。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团为依托,以部分律师事务所设立的代理申请点为支撑,通过不断深入、广泛宣传,初步建立起与该区法律援助工作状况相适应的执业律师代理申请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卢湾区法律援助中心注意加强组织管理,落实责任人,专门负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事务,努力实现代理申请法律援助无障碍;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及时掌握和反馈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做到信息畅通,确保了代理申请工作的开展;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制订了联络员制度、检查监督制度、“首问制”等工作制度,提升了代理申请的质量;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在部分律师事务所试点的基础上,以各街镇工作站、法律援助分中心、律师事务所为载体,使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向街道社区延伸;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会上,与会代表首先相互交流了开展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随后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探讨,并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