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医院计划用水将全面实行定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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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沪质技监标[2007]492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学校、医院、旅馆主要生活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的通知要求》,本市从2008年起将对本市所有医院用水计划实行定额考核。
本市医院用水主要分为生活用水和医技用水两大类:其中生活用水包括病人住院生活用水和医务人员的生活用水,这类用水量将根据现有标准核定;对医技用水将按照有关设计标准和实际用水量进行核定。日前市供水部门已会同市卫生局及有关专家商讨具体实施方案,拟定10月中旬对本市医院实行定额考核工作,11月底完成本市所有医院2008年用水计划编制工作。通过用水定额管理,医院的用水计划将更趋科学、合理,有利于增强用水计划管理的透明度,同时为促进节约用水工作在各部门的细化开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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