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发明人得到切实好处宝钢股份落实职务发明奖酬的成功经验
今年68岁的高玉田,是宝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退休已有4年。
不久前,原单位―――宝钢分公司冷轧厂给他打来电话,请他去领了一笔奖金―――2万元。
退休了,哪来这么大笔的奖金?
老高一问,才知道,这得益于他在职时申请的一个专利。这项专利让钢板轧机的“胃口”大了起来,轧制钢板的厚度从2.0毫米扩大到3.5毫米以内,功率提升将近20%,创造利润可观。2万元,就是给予高玉田的专利实施奖酬。
“尽管高玉田退休,但他是主要发明人,奖金就会发到他手上。”宝钢股份知识资产部部长黄启才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宝钢有889人次的专利发明人得到奖酬,少则上千元,多的有近10万元,宝钢今年的专利、技术秘密奖酬发放总额可能会达到1000万元左右。
过去有种说法,搞职务发明,往往是“单位吃肉,发明人喝汤”,可在宝钢,一整套职务发明奖酬机制,让发明人感到“实实在在有肉吃”。
奖酬,流水不断
宝钢给发明人发奖酬,不是一年半载,不是时断时续,而一干就有14年。
早在1992年,宝钢就颁布了公司内部的《专利管理办法》,实施对专利发明人的一奖两酬―――“一奖”是专利受理授权奖,“两酬”是专利实施后所得的报酬和许可、转让后所得的报酬。
当时,宝钢科研人员的月工资只有几百元,可一个发明专利的授权奖就有2000元,专利实施和转让的报酬则按比例提成,这就更可观了。1994年,一项“穿孔顶头的热处理方法”的实施奖酬甚至达到22.16万元。
拿出这么多真金白银来兑现奖励,在国有企业中并不多见,宝钢哪来这么大的决心?
黄启才说,因为宝钢曾尝过技术专利的厉害,也算“上了一课”。
20世纪80年代,宝钢一期建设时,要从日本新日铁进口设备,一谈判,感到对方要价太高,原来在成套设备报价中,除了设备费用外,还包含了一大块技术专利、技术秘密使用费,虽然日方未单独明码标价,但估计费用不下10亿元。当时,宝钢领导下了决心,“到二期、三期,宝钢要有自己研发的设备、自己的专利技术”。
要有自己的技术专利,就要鼓励创新。宝钢管理层明白,重大发明创造难以从工资待遇上反映其价值,要激励科研人员,就要依法给发明人奖酬。
记者翻阅宝钢《专利管理办法》、《宝钢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纲要》等,发现宝钢对职务发明奖酬的实施作了具体而且操作性很强的规定,既有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厂、部、分公司、子公司和技术中心都设立专职或兼职知识产权管理员,协助办理专利奖酬事务。
在宝钢,奖酬标准也在提升。2003年,宝钢颁布新的专利管理办法后,专利受理和授权奖的金额比国家最低标准翻了一番,达到4000元,而如果发明专利在企业内部实施,发明人奖酬数额一般按照实施该专利当年取得经济效益的2%―3%来提取;如果专利对外许可,则可从许可收益中提取20%―35%作为发明人的报酬。
记者在宝钢的专利奖酬统计上看到,一项铁水预处理喷吹混合器的专利技术,2004年给发明人颁发的实施奖为42600元,2005年为69520元,2006年为67400元,因为这项专利连续几年都在发挥经济效益。
宝钢股份负责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诸骏生解释说,“专利奖酬,我们不设天花板,给科研人员一个自由的天空。”
不为“吃肉”吵架
“不患贫而患不均”,一直是专利奖酬实施的一个难题。
不发奖金,平安无事;可一发奖金,发多少?科研人员之间如何分配?都成了麻烦事。
更何况,有的专利,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很容易评估,有的专利却很难量化,实施奖酬又如何发呢?
例如,宝钢的煤气管道很长,科研人员申请了“煤气管道排水器防泄露专利”,实施效果不错。
可这样的专利,经济效益评估就碰到难题。因为专利技术主要是确保安全,并不能直接产生收益,怎么来给发明人专利评定奖酬呢?
对于这些问题,宝钢自有解析之道。
一些难以计算经济效益的专利,宝钢统一归为水平型专利。由实施专利所在单位组织评审,按照该件专利实施后解决问题的重要性、技术难易程度、实用性等予以评分,知识资产部最后确认报酬的额度。水平专利实施奖最高奖励可以达到3万元,一次性给予。
对那些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专利,一个专利到底产生了多少经济效益,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先由专利技术实施区域所在单位的专家评审,之后再提交公司经济效益评审组,由财务部、研究院、科技创新部等部门的多位专家来终审,最后由知识资产部把关,让经济效益的评估力争做到客观公正。
评定规定如此细致,分配同样是这样。
海归博士杜斌是宝钢研究院自动化研究所负责人,他们这个团队有6、7名科研人员,往往开发一个新软件模型替代进口,就可以为公司节省资金20万美元。仅2000年,一次软件的转让收入就达到300万元,当年,他所获得的专利奖酬近10万元,而所在团队的其他研发人员也获得了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奖酬。"这么多年下来,我们从来没有为分配奖金而有过争执,一个项目,每个人做了多少工作,大家都心中有数。"杜斌说。
杜斌和他的同伴们和谐共处,既体现良好的团队精神,也体现制度保障。宝钢明确规定,专利实施报酬由该专利的公司第一发明人负责提出分配方案,再由部门主管审核,如果涉及多个部门的、自行协商不成的,最后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同样,分配不是"大锅饭",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分配比例一般不低于该专利奖酬总数的50%,其余发明人或是设计人按对技术贡献的大小分配。
就这样,一个个看似瓶颈的奖酬评定和分配问题,在宝钢,却基本不成为问题了。
1元钱产出50元
奖金发多了,会不会让成本增加呢?
去年,宝钢在专利和技术秘密上的奖酬达到600多万元,数目不小。
可同样是去年,宝钢自有专利所创造经济效益就达2.89亿元。
600万元与2.89亿元,粗略一算,奖励1元钱,产生效益接近50元。
今年初,宝钢知识产权部更名为知识资产部。为何要换名字?宝钢副总经理崔健如此解释,在宝钢,专利,更被看成是一种资产。专利管理是宝钢战略要素,各类专利奖酬和管理制度,不仅仅是为了激励和保护,更重要的是通过知识资产运作,多方面推动企业的发展。
专利一申请,往往能确保自己的市场主角地位。2000年到2003年,宝钢申请了一种"微合金化塑料模具钢制造方法"的专利,生产非调质塑料模具钢11000多吨。当时,这类模具钢很吃香,市场火爆,国内不少同行也在介入,可一打听,宝钢已经申请了专利,就只能按传统方法生产,市场被宝钢独占了。
专利一授权,大大促进了技术贸易的开展。宝钢研究院的一项"钢管水淬火设备",在宝钢实施几年后,经济效益喜人,国内一家大无缝钢管厂前来取经,宝钢前后两次许可其使用,许可费用高达245万元。到2005年底,宝钢对外签定的技术贸易合同额就达到3.57亿元。当然,专利的转让许可,让发明人得到了好处,"钢管水淬火设备"的第一发明人、高级工程师殷光虹,技术许可的奖酬达10万元左右。宝钢创新的力量,更让国外知名企业佩服。宝钢电厂0号机组原本引入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的轻油***,可轻油***常常出现剩油结焦的难题,宝钢技术人员搞了一些小创新,用于防止剩油结焦,并申请专利,法国阿尔斯通专家一看,竖起大拇指,花费100多万元人民币将这项专利买了回去。
全方位的管理措施,让宝钢的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多,去年,宝钢股份申请专利508项,授权专利269项,几乎比上一年增长37%和44%,公司内部评定的技术秘密更高达1496项,同比增26%。专利的丰收,为公司带来的是更大的收益,宝钢股份过去几年专利累计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达到16.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