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委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学院班子调整宣布会
10月9日,市司法局党委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学院班子调整宣布会。会议宣读了有关胡军同志任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杨俊一不再担任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的决定。
会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调整后的学院党委班子,要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继续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班子内部的工作分工、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积极发挥每个班子成员在集体领导中的作用。班子同志间要注重相互沟通、交流,要增强相互补台、团结协作的意识,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
会议要求,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队伍建设。重点是要抓住三个关节点:第一,要切实抓好党建工作。要结合学院实际,抓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监督等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培养人、教育人的环境。第二,要切实抓好干部选任。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一定要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努力把教学科研上有专长、组织管理上有能力、品质作风上过得硬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第三,要切实抓好师德建设。要按照专业教师、中层干部和普通教职工的特点抓好分类管理,既关心爱护,又不忘提醒和警示,不断强化岗位职责意识,提高个人修养,使他们成为既博学多才又道德高尚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会议强调,要组织好******前不久在上海时作出的***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对上海提出的“四个着力”,市委结合上海实际已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上海的要求上来,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做好工作的重大意义。包括学院在内的上海司法行政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扎实工作,奋发有为。
市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上海政法学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