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全面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工作
为完成本市2010年GDP能耗下降20%的约束性指标,并为节能降耗分级考核体系提供基础数据,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转发《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关于本市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工作。
8月25日,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联合召开了全市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本市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工作。
会议明确,本次能源消费专项调查按照“条块联动”的方式组织实施。调查对象是本市从事建筑业(含本市建筑业企业、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调查的标准时期是2005年全年和2006年上半年。调查的主要内容是调查对象的主要经济指标、主要耗能设备和能源消费情况等。本次调查工作从今年8月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
会议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此次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圆满成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抓好数据质量控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并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专项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