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渔政部门要求严把渔船加冰关
根据《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2006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8月9日上午,市渔政处召开了制冰企业协管人员座谈会。会议就如何把好渔船加冰关,提高管理效能,确保伏季休渔成果达成了共识。
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今年桁杆拖虾作业休渔时间从原来的1个月延长到2个月。目前桁杆拖虾作业休渔工作即将结束,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把好渔船加冰关,是巩固整个伏季休渔管理成果的有效措施,也是确保渔船按时出港的重要手段。
为确保休渔渔船守时出港,严格遵守伏休制度,市渔政处规定在伏休开捕前对休渔船只实行统一加冰时间,在渔船加冰期间落实"告知、承诺、登记、报告"四项管理措施,渔船加冰后明确停泊地点,便于渔政部门对休渔船只实施动态监控。目前,本市共有9个加冰点,桁杆拖虾渔船加冰时间统一为8月13日12时以后,出港时间为8月16日12时以后。8月12日至16日和9月12日至16日,将在全市加冰码头进驻渔政人员进行蹲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会议要求各相关区县渔政站要落实专人负责渔船加冰工作,切实抓好"告知、承诺、登记、报告"四项制度的落实。加冰期间,在横沙港派渔政船巡逻,防止渔船没有按规定擅自提前出海。加冰企业在对渔船加冰过程中,做好加冰渔船的登记,并协助渔政部门做好与加冰渔船签订承诺书的工作,做到信息互通,互相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本市的伏季休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