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
8月16日下午,《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培训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出席会议。
龚学平指出,这次立法听证会是市人大常委会在以往四次召开立法听证会的基础上,推行立法听证制度的又一次实践。运用听证形式,表达、平衡、调整各种社会利益,这是发扬立法民主的重要途径。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立法听证制度是开门立法的有效载体,是协调各类利益关系的积极举措,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他说,在人行道上设置社会公益设施或者公共服务设施,直接关系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上海的城市形象。听证陈述人的发言,能帮助人大常委会更全面地了解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广大市民的实际需求,了解政府部门对这些要求的回应,这为完善法规提供了宝贵的依据。听证会的发言内容将被整理成听证报告,提供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审议时的重要参考。
龚学平说,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立法听证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凡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凡是涉及不同利益调整的事项,都将进行公开听证,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不同意见,使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准确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同时,我们还要在现有基础上作进一步改进,采取多种形式,直接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让立法走进千家万户,走进广大市民的心中。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胡炜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