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渔港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渔业船舶普通船员的持证上岗培训
国家对渔业船舶普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近一段时间,市渔港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渔村,宣传普通船员持证上岗制度。凡150千瓦以下的渔业船舶船员必须经过专业基础训练,即上岗证培训;150千瓦以上的渔业船舶现职船员必须经过四项基本技能训练,即"四小证"培训,以保障海上渔民生命与财产的安全。
截至7月24日,今年伏季休渔期间上海地区群众渔业船舶现职船员"四小证"培训考试工作暂告一段落。通过深入宣传,精心组织培训,以及各渔业村干部的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船员的出勤率比往年明显提高,考试工作也顺利结束,目前正在进行发证工作。
从已参加培训的船员情况分析,本市普通船员和外来船员的上岗证培训报名较少。该局渔监科和各分局再次组织人员深入到所辖渔村进行动员,召开村干部及船长(船东)座谈会,向他们说明开展船员培训对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告知伏季休渔期结束后,本市将重点进行渔业安全检查的有关事项要求,使许多船长(船东)能够认识到开展船员培训既有利于增强船员安全知识,提高船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又能确保渔业生产的安全。截至7月28日,崇明长兴、金山山阳各渔业村的普通船员近180人报名参加上岗证的培训。8月1日,培训单位在长兴岛举办了今年伏季休渔期的首期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