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降低10%上海等113城市定为环保重点城
3项环境质量指标:
降低地表水国控断面劣V类水质的比例
提高七大水系国控断面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天数超292天
到2010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降低10%,七大水系国控断面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近日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期间五项主要环保指标。
据介绍,“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5项主要指标包括总量控制指标2项,环境质量指标3项。在确保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在5年内降低10%的同时,通过降低地表水国控断面劣V类水质的比例、提高七大水系国控断面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及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的比例三项指标,充分体现突出重点、带动一般的要求。
规划明确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城市群地区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努力改善城市和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规划提出,今后将统筹规划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地区的区域性大气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