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公布高考首推平行志愿
12月29日上午11时从市教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8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方式将有变革―――首次推出“平行志愿”的办法。
今年本市高招录取中,部分名校的录取分数线出现反常现象,相信不少人仍记忆犹新。这与本市原先采取的“先看志愿后看分数”的志愿填报制度有很大的关系,按照老的“游戏规则”,考生如第一志愿填报不当,就有可能一落千丈,甚至丧失进入一本院校的机会。所谓“平行志愿”,具体是指“两次填报志愿,本科考前填报,高职(专科)考后填报的平行志愿”模式。市教委有关人士表示,实施“平行志愿”填报改革方案,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考生填报志愿风险,缓解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的心理压力,提高考生满意度。
平行志愿怎么填?
“平行志愿”与原来志愿填报方式相比,主要变化在于:■志愿设置第一、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分别设置平行志愿。考生在填报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志愿时,可分别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即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职专科批次时,可填报八个平行志愿,即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填报时间第一次填报考前填报―――
本科志愿(含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5月中旬。
第二次填报考后填报―――高职高专志愿(除公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底至8月初。
■适用范围2008年起对一本、二本、高职高专批次内院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
零志愿(清华、北大),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社会体育本专科和体育教育本科专业以及被列为提前批招生的本专科院校志愿(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仍按往常志愿填报方式填报。
■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的3个批次分别按高考成绩将考生从高到低排序,逐分逐个检索考生填报的本科4个或高职专科批次8个院校志愿。即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B学校,依此类推,只要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投档比例按招生院校的招生规模分别设置一定的投档比例。
■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地院校,明年继续实行报考外地院校加20分的投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