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医保成人医保保障通道完全沟通上海编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袁先生作为引进人才落户上海,不料刚开始施展才华,就遭遇窘况:三岁的宝宝被查出患上了“粘多糖贮积症”,必须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全家人正为筹集巨额医疗费用发愁时,好消息传来:上海的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以及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可按比例分担一部分。更让袁先生意外的是:宝宝总共花去医疗费用201488.49元,其中少儿学生医疗保障支付71828.47元,另外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71678.47元,袁先生最后自付57981.55元,而且主要是支付特需病床的费用。
在上海,享受这份“意外”的远远不止袁先生一家。从创建互助基金到纳入医保范围,从保障部分人群到保障广大人群,在民生政策的支撑下,上海着力构筑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平台,努力实现少儿医保向成人医保无缝衔接。最新统计显示,少儿学生医疗保障从2006年开始实施后的第一学年,共为6.4万多人次支付720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令更多家庭惊喜的是,这份“意外”还在不断扩容:今年1月1日起,少儿学生门诊医保实施了。
少儿医疗保障形式全国首创
1996年的9月1日,“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由上海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联合创立,对出生满月到中小学生(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实行住院和大病门诊报销制度,家长每学年只要支付50-60元,在全市32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以及白血病、肾移植、血友病、恶性***等大病门诊患儿,基金每学年可为其提供最高支付金额为10万元的保障。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在省市范围内推行的、非盈利性的、互助共济的少儿医疗保障形式。
上海市少儿住院基金运行11年,累计为81余万人次支付了6.5亿多元医疗费,其中为4万余人次的大病患儿支付了8000多万元医疗费用。
城乡各类人群医保逐一落实
以互助基金为起点,从解决突出矛盾入手,上海实施少儿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相继将因病未入托、入园的学龄前儿童、散居儿童纳入;随后再将3至4万名“外来媳妇”的子女以及30余万符合一定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已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纳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覆盖至本市已领取残疾证而未入学的学龄期残疾少儿。2006年,又将18周岁以下的辍学学生以及因大病未就业的20周岁以下的青少年纳入少儿住院基金;去年,又将在托幼机构中非上海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全部纳入少儿住院基金。
“拾遗补缺”的过程中,新的缝隙再次出现:一些城镇职工以及低保等家庭一旦子女患病,原规定可享受的50%报销政策几乎无法落实,于是,上海市政府2006年专门出台以上海户籍为主,对0―18岁城乡儿童全覆盖的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将住院和门诊大病作为保障的主要内容,由政府组织实施,将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报销一半,以化解一般家庭难以承担的经济风险,解决了城乡“二元结构”,妥善解决生大病、重病学生和婴幼儿的医疗费问题。
少儿医保向成人医保无缝衔接
少儿医保,保障的是0―18岁的人群,由此,18岁以上却未就业的人群,就成了医保的真空地带。针对以往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只覆盖本市31所公办高校及20所科研院所本专科大学生(含研究生)约37万人,而民办高校、系统行业办高校的本专科生以及各高校的高职生等近14万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未纳入制度性医疗保障的情况,上海去年4月1日起对51万大学生实施医保全覆盖,实现了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统一医保待遇。
根据规定,大学生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首先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统筹资金支付。大学生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资金支付。对普通门急诊实行“财政定额拨款、学校管理、专款专用、超支分担”的院校管理方法。大学生在院校内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院校支付不低于90%;在院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院校支付不低于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至此,少儿医保与成人医保之间的保障通道完全沟通。由最初的社会互助共济到如今以政府组织实施纳入医疗保险范畴;覆盖人群从新生儿到18周岁以下以及年龄在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学生,进而“扩容”至在校的大学生;保障范畴从享受住院和门诊大病医保,到刚实施的少儿学生门诊医保。在民生政策的支撑下,上海编织起一个由“政府组织实施为主、互助共济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医疗救助”而共同构成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实现了沪籍未成年人医疗保障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