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召开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交流会职代会职权须有效落实
市总工会1月7日在工会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提出,职代会不仅仅是一个会议,还是一种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机制,2008年将成为“职代会制度建设年”,公有制企业要消灭职代会建制空白点,非公有制企业的职代会建制率要达到建会企业总数的70%以上。
市总工会同时强调,职代会职权必须有效落实,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职代会通过。
1月7日的会议强调,职代会制度是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实行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也是基层企事业单位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今年,要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非公有制规模以上企业的职代会建制率要达到建会企业总数的70%以上,特别是世界500强中的在沪外资企业,职代会建制数要取得突破性进展;规模小的企业要通过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加以覆盖,年内覆盖率要达到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企业数的70%以上。
会议明确,职代会职权要有效落实,必须加强职代会的三项刚性制度建设,即企事业单位重大改革事项预告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方案表决制、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坚持集体合同和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议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制度。如转改制企业要继续坚持“阳光操作”,做到企业改制政策、改制方案、资产评估、债权债务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都必须及时向职工公开接受监督;必须依法规范职代会对改制方案的审议权和资产的监督权;凡改制方案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市总工会还提出,非公有制企业要坚持以“2+X”模式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实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六公开”制度―――所有企业都要公开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金和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金缴纳情况;公开企业执行国家和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公开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及履行情况;公开企业制定的涉及职工利益的各类规章制度;公开企业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依据;公开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