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有关部门联合公布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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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市物价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医保局日前联合公布本市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目录,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凡是在本市医疗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均需实行价格申报;具体包括手术器械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类、介入器械类、医用材料及高分子生物材料类、口腔材料类等六大类。物价部门将制订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监管部门将对不执行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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