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覆盖企事业两不靠工作人员社保全市社会组织建立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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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从今年开始,上海尝试在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中建立年金制度,加大对过去在“企业、事业”之间两不靠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覆盖力度。
年金是目前我国企业正在试行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可由企业出资,也可以企业和职工按比例共同出资。
记者从上海市社团管理局获悉,上海市社团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已联合下发通知,参照企业年金的相关试行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建立年金制度。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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