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
在1月22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房地资源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庞元介绍了市政府近日批转印发的《关于本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庞元表示,由于上海住宅建设处于较快的发展时期,住宅建设和使用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能源,资源、环境的约束作用日益凸显。《指导意见》结合上海实际,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确定了到2010年全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节地。到2010年,在保障住宅适用性的前提下,全市新建住宅与2005年相比套均用地面积减少15%。
节能。到2010年,在严格执行新建住宅节能50%国家标准的基础上,2008年试点推进节能65%的标准,2009年全市新建住宅全面执行节能65%的标准。
节水。到2010年,全市人均居民生活日用水量控制在155升以内。
节材。到2010年,力争实现50%以上的施工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全装修住宅占新建商品住宅的比例在中心城区达到60%―70%。
环保。重点落实3方面措施:实现居住区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高绿化环境的生态效应,强化停车场等环保要求;综合改善居住区室内外声环境,提高室内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