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荣获中华环境奖-2005年绿色东方奖
2月21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三届中华环境奖颁奖典礼上,中国神户神东煤炭分公司、内蒙古包头市、广西桂林市、铁道部副部长孙永福、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史振华等五个单位(个人)获中华环境奖。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分公司、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个人)获中华环境奖-2005年绿色东方奖。
宝钢从建厂起,就重视环境保护。公司建设的一、二、三期工程环保投资达到43.4亿元,约占总投资的5%。宝钢坚持绿色制造和营销,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推广、干熄焦余热发电、厚料层烧结等清洁生产技术,使污染物综合排放达到了排放标准,吨钢能耗675公斤标煤,吨钢耗水4立方米,远低于国内同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水循环利用率97.62%。钢渣综合利用率100%。厂区绿化面积达933万平方米,绿化率41.8%。
宝钢2004年获得了“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称号,成为我国冶金行业和上海市首家获此殊荣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