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国农民医疗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2008年我国将提高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同时还将扩大补助的范围。
这是在此间举行的2008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上了解到的。
财政部部长助理丁学东在会上说,从2008年开始,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比现行补助标准翻一番。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对东部地区的补助标准同步提高;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分两年到位。
同时,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将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在50%以下的市辖区和计划单列市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另外,为减少补助资金在途环节,使资金到位时间进一步提前,2008年中央财政将对新农合补助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0 21:07: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