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市教委推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三大措施
2月13日是本市中小学新学期开学日,市教委针对“减负”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推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的三大“减负”措施,引导广大家长和社会形成正确的成才观、价值观,努力营造“减负”的社会环境,继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根据上海市教育信息调查队2005年底对全市114所中小学(每区县随机抽取3所小学和3所初中)进行的第三次“减负”调查结果显示,经过多年努力,减负措施正逐步得到落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规定外考察、考试的现象减少(比第二次调查下降3.5%);同一门学科使用两套以上教材的情况减少(比第二次调查下降4.1%);公办学校择校入学比例降低(六年级入学择校率比2004年降低3.5%),小学入学测试现象减少(小学一年级考试或面试比2004年下降11.9%);中小学将校舍场地租借他人用于有偿家教的现象基本杜绝;绝大部分教师都能热情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困难。
调查还显示,二期课改产生了一定的成效。许多二期课改校教师认为课改教材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也相信“减负”能“增效”。
同时,与第一次调查和第二次调查相比,本次调查显示学生课业负担有所加重,一些“减负”措施还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组织推荐学生订购规定外习题集与练习册的现象增多;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的现象增加;按学生考试成绩排队与公布名次的现象增加;学校和教师随意加课的现象增加。
针对这一情况,市教委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对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综合治理。一是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健全体制和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市教委将进一步完善对“减负”工作的政策制度设计,重点抓好全局性的“减负”校长大培训;强化素质教育实验校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中的示范作用,并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这些学校年检的重要指标,作为检测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的重要标准。发挥中招考试的导向作用,中招命题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进行,抓好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杜绝“考试招生”现象,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同时将完善区县政府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责任制度。根据区县“减负”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减负”工作定期向区长汇报制度。并要求各区县根据本系统实际,制定“减负”管理规范及对学校“减负”工作的评估条例,建立区县“减负”工作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是健全区县对学校的评估与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的督学,特别是要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学生课外作业量、学生睡眠时间、集体补课和中小学按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与公布名次等问题进行督查。切实做好对学校执行课程计划全面的指导、监测和评估工作,推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
三是继续完善监控体系。完善教育信息调查队的工作,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教育信息调查的科学性、真实性;区县要落实“减负”责任制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思考成立区县“减负”监控机制,市教委将扶持并指导部分区县开展“减负”情况监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