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局抓紧落实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本市今后五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已定,廉租住宅工作将继续扩大政策受益面。这是从市房地资源局前不久召开的座谈会上获悉。座谈会围绕本市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等工作,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社会各阶层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措施。市发改委、建设交通委、财政、民政、规划、社保等相关部门也参加会议。
据市房地资源局负责人介绍,今后五年,本市将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约2000万平方米、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约占同期新建住宅规模的20%。2008年是开局之年,本市将保证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将采取适度集中建设和在普通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中配建的方式实施。首批集中建设项目将在全市东南西北各个区域布局,从杨浦江湾、松江泗泾、嘉定江桥、宝山顾村、南汇周浦等交通比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位选址,住宅建设规模约100万平方米。目前已着手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今年二季度开工建设。同时,房地等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订在普通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的办法。经济适用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有关申请、审核和供应等办法也在研究制订,经市政府批准后,年内将予以实施。今年本市廉租住房工作将继续扩大政策受益面,力争实现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新增2万户,并提高实物配租比例。目前在全市有关街道实施的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的廉租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今年要覆盖到全市各街道(镇),在此基础上,年内还要将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00元,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此外,将提高廉租实物配租比例。实行实物配租新机制的工作已在徐汇和长宁两区试点,取得经验后,年内在全市推广实行。
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对市房地资源局认真落实和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态度和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例如:经济适用住房要合理确立供应范围,配售程序一定要公开透明;建设项目要从方便居民生活上多加考虑,相关配套设施必须到位;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要加大资金和土地等资源的投入力度,并且要充分发挥区县政府作用。参加会议的同志希望房地和政府其他各部门通力协作,勤政为民,真正把好事做好,让广大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