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从业人员综保住院费调整起付标准降至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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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今年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降低为1500元,在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也可享受综合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据了解,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住院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682.3元调整为1500元。根据这一新规定,外来从业人员在本市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后,超过部分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个人只需要承担20%;如果住院医疗费用低于1500元,则由外来从业人员自己承担。有关人员表示,为使外来从业人员的日常小病都能得到治疗,在他们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可以享受日常药费补贴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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