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有力度调解重效果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查处典型案例选登
工商干部检查市场场景之一
工商干部检查市场场景之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经营业态、新的消费方式不断出现,一方面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也给市场监管和社会监督带来新的课题。对此,本市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和消保委,以消费者为本,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上“上海全都有”网下竟然卖假货
现如今,网络经济迅速发展,网上购物为消费者带来了消费便捷的好处,但是也有不少问题,有些违法分子利用网络经营的虚拟性,侵害消费者权益。
2006年2月,工商普陀分局长风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凯旋北路的清水湾小区的一幢房子内,人员进进出出很频繁,好像在从事传销活动。工商干部立即出动,检查现场后发现,这幢房子有两个单元是经营服装的场所,人员进出很杂,是来看货买样的,但不是传销活动。凭着长年办案的敏锐性,工商干部感到,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他们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当即对这两个单元进行检查,发现这两个单元均是三室二厅格局,经改建成为经营场所,有办公区域,有存货仓库,还有展示大厅,展示的服装涉嫌假冒ARMANI、GUCCI、BOSS等知名商标。接着,工商干部马上进行查案,从下午一直忙到深夜,20多位同志终于把仓库内188个纸板箱的11000多件衣服全部清点完毕,并予封存装车运走。随后,又连夜与涉案当事人单某某谈话至凌晨3点多。
据单某某自述,他从2004年6月开始在“易趣网”、“淘宝网”上开设了名为“上海全都有”的店铺,经营业绩一直不错,常常是淘宝网前十名。后来,单某某想更快发财,就开始了卖假名牌服装的经营,2005年4月起,他从七浦路和襄阳路服装市场批发进货所谓ARMANI、GUCCI等16个知名商标的服装,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最后,被工商部门查获。
鉴于单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工商普陀分局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尚未销售的假冒知名商标服装3772件,罚款232240元。对外供货“进口牛肉”实际没有检疫证明“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更是将食品安全提到了一个新高度。但是却有个别违法分子,胆敢顶风作案。
2007年11月,工商闸北分局检查支队接到举报,一个名叫帮帮长江副食品配送服务社正在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牛肉”。工商干部在摸底调查后,发现这个服务社租借了乡镇企业的2个冷库,雇佣了五六个小工,每天清晨6时左右出货。据此,检查支队出动了11名工商干部,在11月27日凌晨果断出击,对这两个冷库突击检查。当时正值深秋初冬,工商干部还穿着单薄的春秋制服,没有专用的冷库工作服,在零下25摄氏度的环境中,坚持工作,采取轮流盘货的办法,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检查,查获无进货***和检验检疫证明的外包装标为巴西产的牛肚113箱、牛筋44箱,共计157箱,有3.1吨。
后经查实,这批货是2007年8月至11月服务社从广东购入的,准备在元旦、春节时高价出售,稳赚一笔。
鉴于涉案当事人违反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构成了销售无检验报告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闸北分局对其予以没收无检验报告的巴西产牛肉制品157箱、罚款81390元的处罚,并通过上海浦南畜禽无公害处理站销毁了该批产品。
细致深入排查“健必依”无证显原形
针对消费者希望行政部门提供咨询和帮助的要求,2007年3月15日,市食药监局适时开通“962727食药监管热线”,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和药品问题,第一时间派员调查,及时立案查处,尽快将结果反馈给举报的消费者,让消费者食放心菜、服放心药。
不久,“962727食药监管热线”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服用上海金门营销有限公司代理的“健必依虫草氨基酸口服液”后,出现不适感,要求检查该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市食药监所立即对市场上出售的“健必依虫草氨基酸口服液”进行排摸,发现该产品标示“上海金门营销有限公司总代理,江西四正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卫生许可证号为赣永卫食许字(2005)0659”,同时上海金门营销有限公司也确认委托江西四正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该产品,并提供了双方的资质证明。
至此,该产品属于有证似乎已经得到了证明。但是,食药监干部觉得质量问题事关老百姓健康与安全,于是特地发函至江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进一步从源头上对江西四正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卫生许可证进行调查。同时,为了最大限度降低该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市食药监所紧急通知本市相关医药公司暂停销售该产品,并加班加点核准该产品在本市销售的数量及金额。
2007年4月,江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复函,告知江西四正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卫生许可证已于2006年11月24日被江西省永修县卫生局撤销。由此,市食药监所认定上海金门营销有限公司销售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依据《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责令上海金门营销有限公司销毁未销售的该产品325盒,没收销售该产品155盒的违法所得16558.95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合计99353.7元。
严肃查处违法经营护“中华第一街”声誉
南京东路步行街享誉国内外,被游客称为“中华第一街”。作为市场卫士的工商部门始终下功夫规范好企业经营,维护好市场秩序,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便严肃查处。2007年,继南京东路百联世茂广场内真锅咖啡馆宰客受到工商部门严肃查处之后,又有一个酒吧被吊销营业执照。
2007年12月,两名西班牙游客在南京东路观光时,被一陌生女子拉到九江路上的上海堤都娜拉酒吧,点了6杯洋酒,外加水果和小吃。结账时,却要付人民币1840元,经过讨价还价,最终支付了1100元。西班牙游客觉得被宰,旋即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案。
黄浦公安分局了解情况后,觉得违法经营涉及工商行政管理,便移交给工商黄浦分局外滩工商所。工商干部连夜开展调查。
经查询,陪酒***正是带西班牙游客至酒吧的陌生女子,她们承认:“我们点的6杯苏格兰威士忌中,有4杯是国产金奖白兰地”。酒吧经理也坦白:“外国游客比较喜欢泡酒吧,所以路边的揽客人员常常锁定他们,将他们带到酒吧,我们就用便宜的国产酒冒充高价进口酒宰他们,然后将宰来的钱按照比例分。”
鉴于该酒吧的行为违反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有关“禁止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和其他法规的规定,工商黄浦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并继续加强对南京东路及其周围的酒吧、咖啡吧、茶室等营业场所的专项检查,为中外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中介合同未签订却想扣掉“意向金”
如今,购房、求职、出国留学等都离不开中介服务,中介服务已成为市场经济中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好的中介服务会根据双方委托人的供需要求,积极牵线搭桥,使双方委托人获得满意的商品或服务。而当前,有些中介服务却侵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牟取不正当利益。
2007年8月11日,消费者杨先生通过上海澳胜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介绍,去看位于本市虹桥路的一套二手房。因为对房屋所在小区和房屋本身都比较满意,所以他当日就向“澳胜”支付了意向金1000元。而他只收到一张收据,收据上“财务主管”一栏处的落款为收款人的姓氏。
不料,此后杨先生和“澳胜”在支付定金的日期方面出现了分歧,“我觉得既然我没有确定购买这套二手房,所以我要求退还意向金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但是对方就是不肯”。无奈之下,杨先生只能投诉到消保委。
消保委对案情进行调查后,向“澳胜”指出,中介服务获得报酬是在向委托人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的基础上的,既然“澳胜”与消费者没有签订居间合同,收取报酬就无从谈起,更不能扣掉“意向金”。但是,“澳胜”拒不接受调解。
鉴于“澳胜”的行为已经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又不肯接受消保委调解,于是消保委支持杨先生向法院递交诉状,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意向金1000元。2007年12月19日,法院依法判决上海澳胜房地产经纪事务所退还消费者购房意向金人民币1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无证无照又假冒“李鬼”公司要提防
今年2月初,市消保委发布第3号消费警示《提防空调维修中的“李鬼”公司》,希望消费者警惕冰点制冷(上海)空调维修“公司”。
每年的炎夏和寒冬季节,都是购买、安装、保养、维修空调的集中期,消费者投诉也会比较多。今年有一个情况引起了消保委的注意,在一段时期内,有很多消费者都向消保委投诉,冰点制冷(上海)空调维修“公司”的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例如,徐女士反映,“我是在网上找到这家公司的,它自称是我家那台品牌空调的上海特约维修中心,且维修技术力量雄厚。我于是花了几百元钱请这家公司的维修人员***,但是仅仅过了两天,空调就出现了维修前相同的故障。于是我再次报修,公司却至今没有回音。”
消保委立即会同工商部门对这家“公司”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宣称自己是11个知名品牌空调厂家指定的“上海特约维修中心”,实际却没有相关授权书,还自称“技术力量雄厚”,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更为严重的是,该“公司”竟盗用其他网站的ICP备案号,对外公布伪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市设备维修企业资质证》及其副本,并凭借这些假证照蒙骗114查号台,订立了查询服务合同,通过114查号台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其业务电话的查询服务,令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
为此,市消保委已向公安部门反映了情况,联系了市通管局、市电信公司和114查号台等部门,采取暂时封闭该“公司”网站、关闭其业务电话和停止相关查号服务等措施,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这家“李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