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下月起取消机动车登记表(副)
《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副)》从于4月1日起取消,这是上海市公安局今年初围绕“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的主题,推出了十项便民利民新措施之一。
取消《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副)》后,市民办理各项机动车业务无需再提供《上海市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副)》。如需申请变更管辖区域的,可以直接到转入地交警支(大)队或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浦东考验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无需再到转出方交警支(大)队车宣窗口加盖监理章确认;需要查询管辖区域或安全技术检验等信息的,可到《机动车行驶证》上记载的住所地交警支(大)队或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查询;也可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栏目(http://sh.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18223/node18256/index.html),在“机动车”选项中点击“机动车数据简项查询”。查询方式是在“机动车服务”中选择“号牌种类”,输入“号牌号码”,点击“搜索”,即可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