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原则通过本市积极做好贯彻准备
4月9日,***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制订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一项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实行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一要优化知识产权制度,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理协调的知识产权体制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的主渠道作用;二要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三要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依法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各种创新和发明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造福社会,造福人民;四要切实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行为,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五要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界限,有效维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六要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秩序的构建,遵守国际规则,促进人类文明成果的合理共享;七要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鼓励创新、诚信守法的舆论氛围。
4月14日下午,赵雯副市长赴市知识产权局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关工作,要求市知识产权局要以国家《纲要》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按照国家《纲要》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七个方面要求,认真研究、抓紧部署《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确保做好与国家《纲要》的衔接工作。近期要对本市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研究拟订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崇尚创新精神、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